新闻中心
温馨提示:
河北省疾控中心提醒您,河北已启动新型冠状病毒防范一级响应机制。您来(返)冀后请履行以下个人防控义务:
(1)请您连续监测体温14天,少外出、戴口罩、勤洗手、不握手;
(2)如您最近14日内去过湖北或其他疫情较重地区,请主动向所在单位、街道(乡镇)、社区(村委会)或入住酒店登记联系方式,居家或在固定场所不外出,进行自我监测;
(3)如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请佩戴口罩,自行前往发热门诊就医,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谢谢您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