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日开始,我院开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报销工作。
作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患者在我院门诊购药、检查等均可享受门诊统筹报销。请您在就诊时携带、出示社保卡。
具体政策:
1.在一个参保年度内,参保人员在统筹区内有门诊统筹资格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门诊统筹年度起付标准为100元(含);
2.在职人员医保统筹基金政策范围内年度支付限额45岁以下为2000元,45岁以上3000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均为60%;
3.退休人员医保统筹基金政策范围内年度支付限额为4000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