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日,《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正式施行,这是我国卫生健康领域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涵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人员、药品供应保障、健康促进、资金保障、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并对暴力伤医、药品质量、院前急救等民众关切的问题也做了相关的规定。
2020年5月21日,我院遵照上级主管部门的通知要求,院主管领导高度重视,并进行批示责成医务科组织全院进行学习。按照主管院领导的批示精神,医务科孙明绪主任立即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了多种学习及考核方案;由门诊办公室主任、妇幼办公室主任、院感办公室主任牵头对各科室培训情况进行监督,同时收集学习资料;病案管理办公室组织对业务科室人员进行考核。
通过对此法规的学习提高了全院的知晓率,提升了依法从业的自觉性,为患者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卫生健康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的新要求和新期盼,提升看病就医的“幸福感、获得感”。